上海离婚律师刘涛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刘涛律师
刘涛 律师
手机:13918153417
邮箱:lawyer_liutao@163.com
律师简介更多>>
    刘涛律师,上海资深家事律师、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诉讼部主管律师,上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处理过上千起各类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案件,凭着诚信、高效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办案能力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刘涛律师对民商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尤其擅长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每个客户的案件从咨询、法律文书起草、调查取证、庭审方案制定、庭审代理、执行等各个诉讼过程均有整个团队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刘涛律师曾代理过大 >> 查看更多
来访路线更多>>
上海离婚律师
办公地址:上海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0楼6座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中,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否要支付夫妻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www.lihunhelp.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07 离婚案件中,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否要支付夫妻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
上海离婚律师刘涛解析:
1、尽管夫妻双方分居生活,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但是实践中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常常无法从另一方手中得到子女抚育费,这样离婚时照顾子女方就会提出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子女抚育费。
2、司法实践中,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数额法院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另行酌定。如果夫妻分居一段时间后,又和好的,一方起诉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抚育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确定一个抚育费标准,然后按分居时间,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以抵偿的,可以通过形成债权的方式加以解决。

上海离婚律师 刘涛律师 手机:13918153417

律师简介 | 离婚知识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