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刘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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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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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涛律师,上海资深家事律师、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诉讼部主管律师,上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处理过上千起各类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案件,凭着诚信、高效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办案能力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刘涛律师对民商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尤其擅长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每个客户的案件从咨询、法律文书起草、调查取证、庭审方案制定、庭审代理、执行等各个诉讼过程均有整个团队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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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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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详解:协议离婚的程序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www.lihunhelp.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8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就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是男女双方就离婚的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去法院起诉另外一方,最后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的详细程序如下:

  第一步:就离婚协商一致。

  离婚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共同财产的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子女探视如何安排、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如双方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准备离婚材料。

  登记离婚时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两份。

  2、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并复印两份。(结婚证丢失并不影响,可以婚姻查询处查档)

  3、《离婚协议书》原件三份。

  4、双方2寸彩照各两张。(通常民政局都有照相的位置,可以当场照)

  第三步:民政局办理登记。

  实践中一般只能在当时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虽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在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地登记。因此,建议去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

  登记时选择婚姻登记处的离婚登记窗口。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当场发放离婚证。

  收到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彻底终止。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一经在民政局登记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持协议书向法院起诉另一方,通过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

  《离婚协议书》在没有经过民政局登记之前,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是可以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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