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刘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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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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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涛律师,上海资深家事律师、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诉讼部主管律师,上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处理过上千起各类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案件,凭着诚信、高效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办案能力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刘涛律师对民商事诉讼案件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尤其擅长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每个客户的案件从咨询、法律文书起草、调查取证、庭审方案制定、庭审代理、执行等各个诉讼过程均有整个团队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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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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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应该了解的离婚法律规定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文章来源:www.lihunhelp.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18

八一建军节刚过,影视明星王某某一夜之间刷爆朋友圈,曾经是非颇多的王某某终于和一位军人修成正果,成功结婚,但是作为离婚律师,却想通过这条新闻给大家讲讲关于军嫂、军婚的法律规定。

 

刘涛离婚律师解析:首先,军队是保卫国家的钢铁长城,军人的稳定是一个国家是否稳定的先决条件。因此,一旦涉及到军人离婚,任何国家都会对要求离婚的非军人一方做出严格的限定。《婚姻法》作了特别规定,明确:“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谓现役军人一般是指正在军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而所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般是指现役军人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当然需着重指出的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适用于非军人对军人起诉离婚的情形,而现役军人要求与非军人一方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无此要求。

其次,而王某某的老公恰恰是武警,根据现行编制规定,武警属于军人,因此王某某的婚姻是属于婚姻法定义的军婚,也就是说未来如何女方想要和军人老公离婚,最后,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符合上述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女方的离婚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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